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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ZSJ-20260802)

发布日期: 2026-08-16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ZSJ-202608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30万元3、到货安排: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备的送货、安装及调试,确保所有设备正常投入使用。4、质保要求:整机质保期三年。5、采购清单:采购包号 设备名称数量(台)采购预算(万元)备注 采购包1血液透析机216单泵 采购包2血滤机114双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采购项目(采购包1)、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采购项目(采购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采购项目(采购包1):

(一)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采购项目(采购包2):(一)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14时3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