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辽源市东丰县河道采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东丰县河道采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6.94264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东丰县河道采砂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东丰县河道采砂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东丰县河道采砂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度东丰县河道采砂项目
2.2招标地点:东丰县沙河镇、黄河镇等。
2.3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河道采砂6.41万立方米(m’)(采砂量不能低于90%);采砂点至存砂场6.41万立方米(m)运输,施工、材料、机械、人工及
前期所有运营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预算金额:1,569,426.45元。
2.7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24.48元/立方米,以实际开采量(第三方测绘为准)计算总价(本价格包含运输、燃油、人工、采挖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严格执行《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按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作业、通过水利局验收、无安全事故。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5年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获取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2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5.4当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5.5当有效响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磋商限价时,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