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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新县第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01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新县第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新县第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新县第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6000.00元

最高限价:316000.00元

序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新县第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316000.0031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县第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畜禽肉、蔬菜(含蔬菜加工品及豆制品)、非转基因食用油及其制品等,以每月配送食材据实结算;

5.2供货期:本次采购供货时间为一学年(2026秋季开始-2027春季学期结束);

5.3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开户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中的经营者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本次招标收取工本费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县。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县;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