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文旅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编号:JSKZ-DL-26080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华侨城文旅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5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39.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侨城文旅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侨城文旅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磋商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6与第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事话凼”)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注: (1)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5-6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2)根据电力、电信、新闻传媒等行业特殊情况及本项目特点,允许上述行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3日10时3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获取
磋商文件资料费: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线下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时3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