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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资讯: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12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2026资讯: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SJWDL2026-03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936.27万元,招标人为许昌市魏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投资约693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1.3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一是 完成800亩温室大棚的建设,具体涵盖约469335.68m拱棚温室、53333.60m配套硬化及相 关配套设施的施工;二是对2000亩土地实施全面改造,重点开展灌溉排水、农田输电、农 田防护与土壤改良等工程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

发生态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 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国家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 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以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 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 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 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己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 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③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3业绩要求:2023年以来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或农田水利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 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 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 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具体要 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不能使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 常的资质(指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为联合体成员承担专业对应 的资质)承揽本工程,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 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

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 的查询结果(或其设计类无法查询显示的)”,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3.5.3要求。

②对于以上3.5.3、3.5.4,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

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

3.6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

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7时30分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 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