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推荐: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维修耗材零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G2026-0904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维修耗材零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从确定的三个耗材供应商中选择采购零星维修耗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次合格评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维修耗材零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维修耗材零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给磋商小组);②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若为自然人参与磋商,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到临沧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费用: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临沧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临沧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维修耗材零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G2026-0904
2.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维修耗材零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共入围3家供应商。
5.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
6.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
7.采购需求:从确定的三个耗材供应商中选择采购零星维修耗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次合格评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质量要求:保证提供的维修耗材是全新、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产品。
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给磋商小组);②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若为自然人参与磋商,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沧市。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到临沧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获取费用:6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沧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沧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