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县人民医院病理科试剂配送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县人民医院病理科试剂配送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县人民医院病理科试剂配送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县人民医院病理科试剂配送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县人民医院病理科试剂配送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在有效存续期内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采购人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尖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红河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县
七、其他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现场报名,标书费400元,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能获取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在昆明市,若未能按上述条款报名成功的,则视为自动放并投标资格。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