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HM-XN202602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成宁市,咸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成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家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50万元,招标人为成宁 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七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2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 一套参加报名(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成功后,资料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成宁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M-XN2026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4.50万元
6.最高限价:44.50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 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一5%、1%一2%的规定执行。
(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 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 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报名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