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分公司采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分公司采购食堂食材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已批准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分公司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2.2各标段于
标印
由类、鲜肉类、蔬菜、调料类食材采购,预算金额40
万元:
二标段
等食材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一标段:大
菜类等食材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
四标段:漠河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市,预算金额25万元:
五标段:塔河县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20万元
六标段:松岭区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10万元
七标段:新林区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10万元;
八标段:呼中区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10万元
九标段:呼玛县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15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然订之日起2年
2.招标内容采购粮油类、鲜肉类、蔬菜类、冻货类、干菜调料类食堂食材,中标单
位免费配送至招标人指定点位
2.5服务地点:各标段服务地点为招标人指定送达地点。
3、投标人资构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
3.3 肉禽类必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9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
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
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未被“信用
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4.1.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每日上午9时
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