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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4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2026年公告)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RCZBXY202605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执法执勤车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执法执勤车辆3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的投标人资格和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存款账号编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