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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江苏省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气体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29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江苏省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气体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气体采购项目(二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00000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与所投标的相对应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站截图)。

若成交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该项目合同,成交供应商除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预算金额30%的违约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自公告指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5时 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4日15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盐城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气体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11月4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度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团询价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各项单价设定最高限价,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具体见下表:

序号气体名称规格与纯度要求预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

(元/瓶)主要用途与仪器

1 高纯氩气纯度>99.999%,40L/瓶,5N 300335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工作气体,用于元素精密分析。

2高纯氮气纯度>99.999%,40L/瓶,5N 100 280 1. 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载气

2.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雾化气

3.自动顶空/吹扫捕集仪吹扫气

3普氮纯度>99.9%,40L/瓶,3N 120 120 1.实验室内气氛保护

2.溶剂吹干浓缩仪

3.仪器管路吹扫等常规用途

4高纯氦气纯度>99.999%,40L/瓶,5N 13 4000 1.气相色谱(GC-FID/ECD等)载气(作为氮气的补充)

2.质谱的碰撞气

5高纯乙炔纯度>99.5%,2KG/瓶,3N 435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S),用于重金属元素分析。

采购需求: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气体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1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总额(二者以先到者为准);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须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与所投标的相对应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站截图)。

若成交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该项目合同,成交供应商除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预算金额30%的违约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 2026年 11月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自公告指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报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盐城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