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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30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500000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二、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合同生效后,接到院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安排进场实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10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3日,未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文件在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时至5:00时(公休日、假日除外)领取。现场报名:到江苏淮安市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导致无法通知谈判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5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淮安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就该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四)预算金额:6.5万元

(五)最高限价:6.5万元

(六)采购需求: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孕门诊对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项目工期:1个月

(自项目启动之日起至项目正式上线运行)。维保期:1年免费维保服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本项目(口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二、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合同生效后,接到院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安排进场实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谈判文件

公告期限、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1)公告期限、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3日,未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文件在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时至5:00时(公休日、假日除外)领取。现场报名:到江苏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5日14: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5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

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