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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南京工业大学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

发布日期: 2026-11-08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2026招标公告:南京工业大学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

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HC-2026101015B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工业大学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85.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工业大学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分包一: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万元),分包二: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

资金性质:非财政性资金(银校合作),分包:

分包一: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采购一全周期管理项目,分包二: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采购-融

合门户优化项目,采购需求:分包一基于零代码应用开发支撑平台,开发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

统,分包二开发银校合作融合门户平台。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2个分包,按照分包一至分包二的顺序逐一评审;每个分包分别独立评审,独立制作投标文件,为保

证服务质量,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故在分包一中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可继续参与分包二的评审

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日起一周内完成所有平台基础部署,3个月内完成本项

目所有实施内容上线试运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分包一: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采购-全周期管理项目、分包二: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采购-融合

门户优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包一: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采购-全周期管理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

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企业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

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1.7.企业实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实控人持股比例的说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书面声明以及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分包二:银校合作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采购-融合门户优化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

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

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

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

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1.7.企业实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实控人持股比例的说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书面声明以及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7时00分

采购文件售价:¥500/分包(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0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