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食材、副食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GC2026-08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食材、副食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中心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食材、副食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食材、副食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口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响应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口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须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证明(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