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NPJ-ZZ-416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3.6万元,招标人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银行株洲分行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002)湖南银行株洲分行16家支行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银行株洲分行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的
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湖南银行株洲分行16家支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