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6-5-0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9年所属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5万元,招标人为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4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9年所属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9年所属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参加的,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同一保险主体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证书扫描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2)提供2022年(含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丽江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丽江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9年所属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5-007
2、项目名称: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9年所属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3、招标金额:345万元。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91辆车三年(2026年4月30日至2029年5月1日)的保险定点采购权。公司在期内新购置车辆的车辆定点保险采购权,在期内产生报废车辆的自该车辆报废之日起终止车辆保险协议,保险公司应退还未履行部分保费。
4.2 险种组成 ①保险公司代缴车船税 ②交强险 ③车损险 ④三者险保额150万元/辆 ⑤承运人责任险仅限于76辆营运车辆保额100万元/座,其余5辆员工交通车及10辆工作车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5万元/座。91辆车保费预算合计:115万元/年,三年合计345万元(保费预算未能预估后期车辆出险折扣率影响保费的浮动因素,最终保险费以每辆车保险出保时的实际保费为准)。
4.3 车辆结构 总共91辆车,其中①营运车76辆(50座福田车46辆、49座北方车2辆、47座北方车2辆、39座北方车10辆、38座福田车16辆);②非营运车5辆(47座北方车5辆);③工作车10辆(7座福特全顺面包车2辆、7座传祺商务车1辆、5座丰田轿车2辆、5座皮卡车5辆)。
4.4 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车辆运营性质为玉龙雪山景区专线运输,由于专线运营特性,车辆交通事故多为公司车辆相互碰擦造成理赔,故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同意“同一保险人第三者通融备案”。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6年4月30日至2029年5月1日)。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参加的,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同一保险主体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证书扫描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2)提供2022年(含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丽江市。
3、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4、售价:每套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