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新项目=范县大米仓储交易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县大米仓储交易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已经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范发改[2023】22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策性资金及财政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濮阳智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范县大米仓储交易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址:范县龙王庄镇西屯境内;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5亩,主要建设粮食仓储、粮库管理用房、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用房、粮食交易市场、电商中心、检测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配套用房;
2.5、资金来源:政策性资金及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2.6、总投资:约900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主要建设粮食仓储、粮库管理用房、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用房、粮食交易市场、电商中心、检测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配套用房;
2.9、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不含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时间)。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后续技术服务配合(设计、图审、施工、各阶段验收等涉及勘察单位的所有事务)。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调整并完善投资估算编制并报招标人审核),方案设计通过审核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全过程配合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其勘察成果报告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监测等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并获得批准文件,对其提交成果资料准确性、可靠性、报告质量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1.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以上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名称且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
勘察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公共建筑类项目勘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3.5.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息公示“栏点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5.4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注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仅有一个股东的可不提供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仅接受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
注: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坚决抵制围标串标、资质证书挂靠等市场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
(3)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中标人应认真履约,项目实际管理人员、投标拟派人员、合同人员须保持一致且保证2小时到场或24小时内解决问题,全过程到场开展工作,否则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5.2、须提供资料:(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6.3、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任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