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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开标:西安高新区第五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3 所属分类: 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MZ2026 - ZB1009F)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高新区第五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高新区第五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西安高新区第五学校在校师生约2150人,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计划进行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蔬菜、水果、豆制品类;(002)调味品、干货类;(003)冻货、水产类;  

(004)面包类;(005)消毒餐具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蔬菜、水果、豆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002 调味品、干货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003 冻货、水产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004 面包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005 消毒餐具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30日16时30分  


•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请于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10时00分  


•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4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