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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开标:苏州市高新区君风华地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3 所属分类: 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SZZM2026-A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高新区君风华地小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采用信托制,建立小区物业维护基金。物业费由中标人按照业主大会决议直接向 业主收取,物业支出费用从物业维护基金中提取。中标人的报酬按照每月7000元计算,从 物业维护基金中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君风华地物业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住宅总建筑面积:52107.4平方米(含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库)6826.9平方 米。沿街商业5511.6平方米。小区总户数约500户,出入口2个,电梯14部,监控室1 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州市高新区君风华地小区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州市高新区君风华地小区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书面证明)。


3、依法在苏州市注册的机构,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4、在苏州市范围内正在服务的住宅小区(全委)项目不少于2个。(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 件,物业服务内容至少包含秩序维护、保洁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提 供正在履约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供应商承诺如下内容:


1)承诺如中标将严格按照君风华地小区业主大会决议、《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开展工作, 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2)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拟在中标后将 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承诺在近三年管理项目中无发生因管理缺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4)承诺本公司及其股东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及在管服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承诺如本公司报名成功后最终放弃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诺如本公司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费、业主大 会(选聘)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苏州市高新区君风华地小区


2、项目编号:SZZM2026-A01


3、项目基本概况:


物业类型:住宅、商铺、酒店公寓(其中酒店公寓不在本次招标物业服务范围);


座落位置:苏州市高新区狮山横塘街道长江路199号;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长江路;南至国巨电子;西至河道;北至竹园路;


住宅总建筑面积:52107.4平方米(含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库)6826.9平方米。沿街商 业5511.6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约500户,出入口2个,电梯14部,监控室1个。


本小区住宅停车位共约239个,其中地面车位约86个,地下车位约153个;商业街停车位 共约137个,其中商业街停车场(北)72个,商业街停车场(东)65个。


以上辖区物业面积及配套设施等,如与现场实际情况有出入,则以实际情况为准。


4、物业服务费标准:


住宅高层物业服务费1.63元/月/平方米(一费制),商铺物业服务费2.80元/月/平方米(一费制)。


5、车位相关收费标准及其他:


(1)露天车位(地面车位)车位使用费按照120元/月/个收取。


(2)车库车位(地下车位)管理服务费按照30元/月/个收取。


(3)临时车位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进入小区临时停车,2小时(含2小时)内不收费; 超过2小时5元/次;超过12小时的,按时按次累计收费)。


6、项目资金情况:本项目采用信托制,建立小区物业维护基金。物业维护基金由物业费和 公共收益组成。其中物业费部分,由全体业主按照其所占物业的份额分摊,中标人按照业主 大会决议直接向业主收取。物业支出费用从物业维护基金中提取,中标人的报酬按照每月 7000元计算,从物业维护基金中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7、项目合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


8、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标准:参照《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 标准》(苏价服字(2014)86号)文件,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均不低于二级服务标准,其中垃圾收集与处理与《苏州市生 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一致的,以条例为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