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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公告:南阳新生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03 所属分类: 设备招标

20264月公告:南阳新生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YZS-2026-06)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新生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南阳新生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包括大米、面、油、调料干菜类、蔬菜、水果类三大部分。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南阳新生; (002) 三棵树; (003) 三棵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新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相关凭证或其它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2-三棵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相关凭证或其它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3-三棵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相关凭证或其它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要求:

1. 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是经销商的,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及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不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供应商应具备食品安全检测相关能力,能够对所配送食品进行必要的质量安全检测。检测项目包括: 但不限于蔬菜农残、肉类等。且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检测能力与范围涵盖食品相关项;2. 与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04030900分到202604091700

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及询价 (一份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内容,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

递交截止时间: 202604220900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04220900

开标地点: 南阳市

六、其他

南阳新生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NYZS-2026-06

2、项目名称: 南阳新生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 不超过预算参考价的100%(: 参考价是指: 双方认可的市场平均采购价或大型商超现场团购平均市场价)

4、采购包预算/最高限价:

序号包组名称预算/限价(万元)

1 大米、面、油、调料干菜等50万元参考价的100%

2 蔬菜、水果50万元参考价的100%

5、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采购内容: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包括大米、面、油、调料干菜类、蔬菜、水果类三大部分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用途: 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食堂日常饮食供应。

8、服务地点: 南阳新生实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否需要落实预留采购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相关凭证或其它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

1. 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是经销商的,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及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不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供应商应具备食品安全检测相关能力,能够对所配送食品进行必要的质量安全检测。检测项目包括: 但不限于蔬菜农残、肉类等。且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检测能力与范围涵盖食品相关项;2. 与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403日至20260409日,每天上午09: 0011: 30,下午15: 0017: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现场报名及询价

售价: 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604220900(北京时间)

方式: 现场递交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604220900(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