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XJTZYDZSZ2026-ZB15)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独山子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明珠酒店合作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7.2956万元/年, 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6341平方米, 酒店共5层。其中1层为餐饮区域, 餐厅及附属面积708平方米; 2-5层为客房区域, 建筑面积5633平方米, 配备客房100套(含套房8间、标间80间、三人间12间), 每层均设25间客房。酒店房屋具备酒店住宿、餐饮等合法经营条件, 相关设施设备齐全, 可正常投入运营。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明珠酒店合作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明珠酒店合作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如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4月23日10时3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企业承租者需携带:
1、真实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站截图。
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携带原件备查,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逾期送达或资料不全者, 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3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3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 克拉玛依市
七、其他
采购范围和投标限价: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6341平方米, 酒店共5层。其中1层为餐饮区域, 餐厅及附属面积708平方米; 2-5层为客房区域, 建筑面积5633平方米, 配备客房100套(含套房8间、标间80间、三人间12间), 每层均设25间客房。酒店房屋具备酒店住宿、餐饮等合法经营条件, 相关设施设备齐全, 可正常投入运营。
采购范围: 克拉玛依独山子区明珠酒店整体租赁, 承租方需严格按照酒店核定用途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全面承担租赁期间的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相关责任, 确保酒店规范有序运营。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年, 自租赁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 租赁期满可根据运营情况及相关规定协商续租事宜。
最低投标限价: 127.2956万元/年
备注: 此项目为反向竞价, 报价不得低于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具体以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