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烟草有限公司智能安检分析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枣庄烟草有限公司智能安检分析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枣庄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8.28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拟采购智能安检识别设备,能够自动识别和标注各类涉烟包裹及违禁品,设备支持包裹关联视频回放、人脸抓拍存储、语音播报报警等功能。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天内进行交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枣庄烟草有限公司智能安检分析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枣庄烟草有限公司智能安检分析设备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人;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实并公告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公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的竞争;
6.被烟草行业或山东枣庄烟草有限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黑名单”或“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黑名单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在经营活动中应无“行贿行为记录”,以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公告发布的信息为准,如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5日08时30分00秒---2026年5月2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9时30分00秒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