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医院病房一体化陪护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GDDRLXN20260501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源市中医院病房一体化陪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源市中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河源市中医院病房一体化陪护服务项目;服务合同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源市中医院病房一体化陪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源市中医院病房一体化陪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报名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一)至(六)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遴选(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 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 除外。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 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现场遴选一周内网站下载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医院进行网 上复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七、其他(一)登记备案资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 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购买遴选文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登记备案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登记备案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项目名称均以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为准,若未标明项目名称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二)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按上述“(一)登记备案资料”要求提供登记备案资料及遴选文件登记表购买遴选文件,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 得转让。
线上购买供应商应按上述“(一)登记备案资料”要求提供登记备案资料及遴选文件登记表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 注明邮箱标题为“《项目名称》登记备案材料”购买遴选文件,文件售后不得转让。
(三)供应商购买遴选文件时须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遴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