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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项目招标公告)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9 所属分类: 设备招标

(2026项目招标公告)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目前供热采用供热站内的四台燃气锅炉进行供暖,供热站占地面积16.05亩,站内已建成一栋建筑面积7688.67平方米的锅炉房(含附属配套设施)。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合作单位,由该单位负责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申请人具有一定的项目投融资能力;

3.1.3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符合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河北省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持有公司注册地或其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供热经营类资格证书,证书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供热经营许可证、供热许可证、供热经营备案证等。(若当地已取消供热经营类资格证书核发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其目前具备相应供热合法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在2026年10月15日前取得廊坊市供热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0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