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安阳市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河南
内容:
安阳市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LDAYZB[2026]061504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20000.00元,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HN-LDAYZB[2026]061504001
2.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220000.00元;最高限价:220000.00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基础上,依据2025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在龙安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其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为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盘活存量土地、用途管制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提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5.2 服务内容:龙安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3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4 服务地点:龙安区辖区范围内。
5.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顺利通过省厅质量验收。
6.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专业须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中任意两项或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提供职称和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4 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③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6月16日—2026年0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4.1 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安阳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安阳市
六、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