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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公告:广东省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29 所属分类: 设备招标

2026公告:广东省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UCF-2026-06-0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80 万元,招标人为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18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响应)时提

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 B 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

式。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同

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 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函》

式自拟)

4.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 即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信用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

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A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

相关记录,

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

时应查询分公司所属 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受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

一配送采购项目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MUCF-2026-06-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元):¥1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 2026年-2027年度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详见第四章1800000.00

五、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响应)时提

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山具 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

式。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同

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 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函》,格

式自拟)

4.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 即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水平线性排列(同horizontal linear ray)

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信用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二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

相关记录

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

时应查询分公司 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转包。

8.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说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

合一,则仅需提供合

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