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乡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超滤膜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北京恩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良乡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超滤膜系统]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2 项目概况:良乡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规模3万m3/d。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超滤膜系统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用户需求书”。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膜组件供货,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附属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及验收。
2.5质保期:质量保证期限为超滤膜组件为60个月,其余附属设备及安装为24个月,自标的物全部交付招标人并经性能考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国家、地方或行业对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规定长于本合同约定的,以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的期限为准。
2.6交货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署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4)投标人近3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至少有1个污水处理项目中的3万吨/天(含)以上超滤膜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5)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规、违法记录,没有因弄虚作假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6日09时3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