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安齐盛公司润滑油仓配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齐盛公司润滑油仓配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565.81万元,招标人
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仓储库房及管 理团队为招标人提供润滑
油产品从仓储出入库、装卸作业到终端配送的全流程物流服务。
2.2招标范围: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国内润滑油仓储配送服务,投标人需提供适合 项目的库房、运输车辆及
管理团队为招标人提供仓储配送服务。年度预计服务业务量:润 滑油3800吨。
本次拟招标服务:安齐盛公司润滑油仓配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 要求”中的报价要求)。
2.3本项目预估金额为565.81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运输税率9%、 仓储及装卸税率6%),本次招标仅为工作
量预估,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 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招标人不保证预计工作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
行。
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投标人慎重考虑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4招标项目名称:安齐盛公司润滑油仓配服务。
2.5服务地点:西南、西北、华北、东北、华南区域。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7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 决。
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齐盛公司润滑油仓配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证件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 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扫描件。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或国家行政网上截图。
k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
足1年的公司,提供成 立以来的公司财务状况表。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未提供或资不抵
债,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从事仓储及配送业务相同或 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
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依据(业绩证明材料说明 :1.发票说明:若为仓储配送单独计算的(需同时
提供仓储服务发票、运输配送发票,仓 储服务税率6%,运输配送税率9%);若为销售仓储配送一体的,只需提
供合并发票税率13%
。2.合同说明:合同需显示相对人、合同标的、服务期限、签订日期、签字页,合同明确 有仓储、运输相关内
容。若为销售仓储配送一体,须能区分仓储配送单独业绩,否则视为 无效业绩。)
★3.5仓库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现有库房不低于2个且单个库房面积不低于350m',具 备完整前沿仓储服务能力,
仓库自有或租赁均可(自有仓库是指土地证或房产证为投标人 单位名称,租赁仓库是指投标人通过租赁方式取
得的库房。提供仓库相关证明材料,具体 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6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现有运输车不少于5辆、叉车不低于4辆。以提 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为依据,
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均可(自有车辆是指车 辆所有权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车辆,租赁车辆是指投标人通过与出租
单位签订 车辆租赁合同方式提供的车辆)。若为拖挂车,拖头和拖挂一起为一辆,同一 投标人在该项目投标“拖
头和拖挂”数量不一致的,则以数量较少的“拖头或 拖挂”为有效数量)(提供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具体证明材料
详见第五章“技 术标准和要求”)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
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www.creditchina.gov.cn)。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 止日前无行贿犯罪
((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https:/
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 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 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 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
文规定暂停、中止或 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主责交通
事故、一般C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重庆安齐盛 实业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
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发生 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
情况。
以上(1)(2)(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5)(6)项投标人提供 书面承诺。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定代表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09时30分到2026年07月24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500_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