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选聘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团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选聘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招标人为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津智资本作为主体发行不超过35亿规模(以核准的发行规模为准)的私募公司债,为津智资本私募公司债注册发行选聘不 超过8家承销商组成主承销商团。中选承销商需为招标人提供注册发行等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申请报告、发 行方案等文件的编制或审核、报送,与投资人沟通、资金募集等相关发行工作,发行文件信息披露、常规信息披露、重大信息披 露等,注册及发行文件资料归档,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融资及续期咨询服务事项等(最终内容以服务合同为准)。中选排名前两名 的主承销商具备资格担任本项目内任意一期债券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其余主承销商进入主承销团后,将具备资格担任本项目内 任意一期债券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主承销团内的所有主承销商仅可确保至少参与一期的债券发行,若单次发行无法参与的主承销 商需配合出具不参与说明函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选聘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选聘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一法人单位,只允许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所属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 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应取得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审批同意(或授权文 件、或承诺书);
(2)投标人需具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成立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且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有 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债券承销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记录,或因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导致承销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4)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的查询结果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当日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
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书面承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书“具体要求”。(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