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发变组二次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发变组二次设备
截标/开标时间:2026-8-24 9:0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6-8-7 10:07:18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6-8-11 10:00:26
本采购项目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发变组二次设备已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天绿色能源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请登录)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 发变组二次设备 设备采购
2.2项目业主:新天绿色能源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有限公司
2.3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为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 发变组二次设备 设备、随机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计划交货期: 2026年12月30日
2.6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本期工程新建两套 9F 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机配置型式为两套“一拖一”多轴机组。同步建设脱硝设施。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3.1.1 应答人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其中:法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法人组织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机关批准的登记证书,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有效授权书。
3.1.2 应答人应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集成供货商。若为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 财务要求:
应答人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
3.1.4 信誉要求
(1) 应答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应答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 应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黑名单惩戒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1.5 安全要求:应答人近18个月内(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2 专用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或行政许可要求:
(1)资质要求: 无
(2)行政许可要求: 无
3.2.2 业绩要求:
应答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有两项9F及以上燃机发电项目或者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同类型设备的合同业绩(同一项目的不同台套设备只算一项业绩)
A、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B、如为投运业绩,需同时提供成功投产运行证明,如: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资料;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
C、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项目规模和其他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2.3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 / 。
3.2.4 接受 代理商应答。接收代理商应答的,代理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不接受转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应答;
(2)同一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
(3)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3.2.1中资质要求或行政许可要求的规定;
(4)所代理设备应满足3.2.2中业绩要求的规定。
3.2.5 应答人未在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黑名单惩戒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2.6其他要求: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6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