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钢筋加工设备、电子汽车衡(浙江交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钢筋加工设备、电子汽车衡(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需求单位年度计划,项目业主(合同签订主体)为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内,现因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第TJ07标段项目需要,分别采购钢筋加工设备一批、电子汽车衡设备一批。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合同包)。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标段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备注
1
标段1
全自动钢筋笼焊接工作站
台
1
最大桩基加工直径2.2m
机器人焊接功能
2
加强筋焊接机器人生产线
台
1
最大可加工直径32
/
3
锯切套丝打磨生产线
台
1
最大可加工直径32
/
4
数控钢筋弯曲中心
台
1
最大可加工直径32
/
5
标段2
电子汽车衡
台
3
18m*150T
/
2.3 交货期:接到发包人该批次供货需求通知后7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一个钢筋加工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适用于标段1)
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一个电子汽车衡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适用于标段2)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
3.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须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或销售证明文件或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或同等效力的授权相关文件。
(2)若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的,取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有效。若前述主体报价相同,则取制造商(含其控股销售公司)投标有效。
(3)同一合同包下,同一代理商(或经销商)仅允许代理一个品牌产品。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 8月 8日至2026年 8月 19日09时0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