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项目: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罐箱清洗设备及危废环保工艺设备采购(含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12E412E)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罐箱清洗设备及危废环保工艺设备采购(含安 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35.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罐箱清洗设备及危废环保工艺设备采购(含 安装),包括工艺设计、设备生产制造、供货、运输(含装卸)、安装、调试、验收、 维保、质保、售后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试运营等配套服务。具体详见第五 章采购需求及图纸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罐箱清洗设备及危废环保工艺设备采购(含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罐箱清洗设备及危废环保工艺设备采购(含安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 超过二家。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 专用章)。
6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附件)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 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罐箱清洗设备及危废环保工艺 设备采购(含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连行审备(2024)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 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罐箱清洗设备及危 废环保工艺设备采购(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汇晶路、南至云池路、西至韬惠项目 用地、北至228国道。
2.2招标范围: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罐箱清洗设备及危废环保工艺设备采购 (含安装),包括工艺设计、设备生产制造、供货、运输(含装卸)、安装、调试、 验收、质保、售后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试运行等配套服务。具体详见第五 章采购需求及图纸等。
2.3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汇晶路、南至云池路、西至韬惠项目用 地、北至228国道。
2.4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1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试运 行。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3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6质量标准:合格,其中涉及环保部分需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满足江苏及连云港地区环保要求及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图纸、现场土 建水电条件、技术规格书及招标人采购需求等要求。
2.7运维服务:本次采购中标单位既为后续运维单位(要求见评标办法),经评审后 的中标单位在与发包人进行充分洽商后另行签订运维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 超过二家。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
3.6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 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 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28日18时00分;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1日9时 00分。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