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健康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份:福建
时间:2026-08-28
内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健康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QC2026048
项目名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健康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金额(元) 数量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健康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服务 300000.00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承诺函(若有)
评审点具体描述: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评审点具体描述:①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时间: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件获取。须备注供应商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同时将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并盖供应商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采购文件发送事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