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购第二批设备)01包: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购第二批设备)01包: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000000万元
项目编号:HBT-402026061-265750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设备更新
采购需求: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服务简要说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产品与工程信息
采购产品名称: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相关资质证书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时间节点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1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00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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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
3、项目名称: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购第二批设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1.0(万元)
6、最高限价:85.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购第二批设备),本项目分3个包:01包: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02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03包:电子胃肠镜。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需求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各标包资格条件如下:(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