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排水泵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项目地点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 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排水泵等设备采购
上海市海徐路1001 号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 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 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排水泵等设备采购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 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排水泵、污水提升泵、灰浆泵、杂用水泵等设备采购,包括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暂定2026 年11
月底前交付完毕。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 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排水泵等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具有近5 年内(2021 年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两个项目设计流量大等于45 立方/小时排污泵(又称污水泵、潜污泵、泥浆泵、灰浆泵、污水提升泵)供货并投运1 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9 月3 日至2026 年9 月10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获取招标文件需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获取,一经取得,费用不退。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