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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2026-2028年分支机构外聘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14 所属分类: 设备招标


中信建投证券2026-2028年分支机构外聘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中信建投证券2026-2028年分支机构外聘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SC2026CCSEPT184)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

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拟选聘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服务,吴体要求详见服务规范书,

2.磋商对兔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响应。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应承诺其经营的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业务活动的安全性,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在中信建投证券供应商年度评估或日常评估中有不良记录且处于观察期或禁入期的,或其产品、服务在中信建投证券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

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磋商对象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3.1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磋商对象应至少具备1个金融业务领域内部审计的案例经验,应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审计报告首页及签字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具体项目内容页、盖章页等能够体现上述评审内容的合同页。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为依据。

2.3.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承诺函

1)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的

(2)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的

(3)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及以上的;

(4)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

(5)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的

6)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7)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

其负麦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的;

(8)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

(9)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后未

满36个月的。

2.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文件

4.2获取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者,请于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7日,北京时间9:30至17:00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上传至平台后,请及时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审核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支持个人汇款,个人汇款需提供银行电子回单;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潜在磋商对象即可在信易采平台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台,逾期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电子响应文件须加密后递交

5.3解密

1)本项目将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平台解密,请各磋商对象准时登录系统参加。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异常处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

项目的响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磋商对象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因磋商对象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其响应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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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钱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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