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毕节市民族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粮油)招标公告
省份:北京
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C-2026-0924
项目名称:毕节市民族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粮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以实际用量结算)
最高限价:700000.00元(以实际用量结算)。根据教育局给予学校指导价的,在指导价上进行整体优惠下浮(下浮率不得低于0.00%);教育局没有给予学校指导价的,按市场询价单价进行下浮(下浮率不得低于0.00%)。
采购需求:毕节市民族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粮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2章)。
供货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C.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D.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E.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供应商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书面承诺;
G.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