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天贶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税务大厅办公楼直流侧 274.32kWp 交流侧 225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税务大厅办公楼光伏连廊及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泰安天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税务大厅办公楼直流侧274.32kWp交流侧2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税务大厅办公楼光伏连廊及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CYCW2026-250
三、项目概况:
3.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安天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税务大厅办公楼直流侧274.32kWp交流侧2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税务大厅办公楼光伏连廊及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
3.3工期要求:70日历天,注: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3.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7 预算控制价:373.785588 万元;
3.8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证书(注:在有限期内未换证的,可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报价;已换新证的,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证书报价);
4.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4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本次报价,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报价;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5.1 文件领取时间:自2026 年11 月5 日8:30 起至2026年11月11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开标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②本项目实行线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5.3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6 年11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