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项目(第二期)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项目(第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射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项目(第二期)进行采购。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已有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的收集、整理,已登记缺少图形的国有建设用地补充调查以及数据成果汇交;2026年年底前,基于地形图完成空白区域的补充调查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需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其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授权委托人事业性质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