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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1-30 浏览次数:5




蓝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时间:2026年3-5月份,具体时间地点由甲方根据小麦重大病虫害实际发生危害情况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统防统治面积1.15万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统防统治面积1.15万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 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