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ACZ-2501013-260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7.91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位于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交通便捷,目前占地面积为450亩,现有生产车间面积23万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现场为准)。每年65.97万元,三年共计197.9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的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市级相关部门查实的廉洁及招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未处于成都城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比选人的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投标的处罚期限内。(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指[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罚款。)(提供承诺函)3.3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范围内查询结果,提供本比选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后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包含查询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3.4资料真实有效要求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弄虚作假。(提供承诺函)
3.5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业绩。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7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7日00时00分到2026年02月26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2月7日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红安县
七、其他
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
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由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比选人名称)作为比选人。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
1.2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
2.3项目规模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位于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交通便捷,目前占地面积为450亩,现有生产车间面积23万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现场为准)。
2.4比选范围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湖北基地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安全保卫、停车管理、环境卫生清洁管理与绿化养护管理等。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2.5服务期限:
2.6资金来源:自筹
2.7资金预算:每年65.97万元,三年共计197.91万元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的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市级相关部门查实的廉洁及招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未处于成都城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比选人的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投标的处罚期限内。(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指[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罚款。)(提供承诺函)3.3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范围内查询结果,提供本比选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后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包含查询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
3.4资料真实有效要求: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弄虚作假。(提供承诺函)
3.5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业绩。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7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标段。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2月7日起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红安县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