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苯装置溴化锂机组和热油炉F101A、F101B余热回收系统节能改造空气预热器\5870×2240×14500-Q235B+304L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乙苯装置溴化锂机组和热油炉F101A、F101B余热回收系统节能改造空气预热器5870×2240×14500 Q235B+304L,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5870×2240×14500 Q235B+304L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乙苯装置溴化锂机组和热油炉F101A、F101B余热回收系统节能改造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空气预热器5870×2240×14500 Q235B+304L
2.000
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0年至今在石油化工炼化装置至少具有2套全焊接板式空预器应用业绩,以合同交付期为准。卖方须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技术协议、热效率标定报告(报告评定单位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CMA证书,包含加热炉检测项目)等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承诺在改造前后分别对该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进行一次加热炉热效率评定。报告评定单位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CMA证书,包含加热炉检测项目。
3.1.5其他要求。
(1)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10分至2026年3月12日9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