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2026年上半年高纯液氮框架协议高纯液氮99.999%液态散装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2026年上半年高纯液氮框架协议高纯液氮99.999% 液态 散装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纯液氮99.999% 液态 散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2026年上半年高纯液氮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高纯液氮99.999% 液态 散装
2000.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 (3)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距开标日一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清单。提供具有石油、石化行业或同等工况该物资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发票(只接受发票验真系统的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如果资审项和技术要求不符,以资审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6日10时30分 至 2026年3月11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9时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