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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09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采购人为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


2.2项目编号:DKYY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2.5最高限价:60万元;


2.6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7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庙岭金矿;


2.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供应商身份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提供网络查询页截图;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评价专业工程师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2日,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