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6年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复合碳酸钠、复合硅酸钙框架协议采购预案复合碳酸钠、复合硅酸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复合碳酸钠、复合硅酸钙框架协议采购预案复合碳酸钠、复合硅酸钙,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复合碳酸钠、复合硅酸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年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复合碳酸钠、复合硅酸钙框架协议采购预案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碳酸钠(98%) 合格品 25kg/袋
650.000
吨
2
偏硅酸钙90% 合格品 25kg/袋
220.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日期以发票为准)至少1份标的物或无机酸碱盐或水处理药剂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须承诺标的物送达现场卸车之前(含公路及工区内部道路)的安全环保责任归投标商负责;在卸车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由于投标商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责任由投标商负责。 (2)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产品质保承诺:每批次标的物出厂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3)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承诺中标后现场实验合格,并提供药剂成份配方后才能供货,不提供成份配方的视为违约。 (4)投标人须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保截图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不接受劳务外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13日11时0分 至 2026年3月20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