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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租赁房运营家具采购战略合作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0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最新-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租赁房运营家具采购战略合作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租赁房运营家具采购战略合作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不限于首次配置或运营过程中拟更新的家具类货物,主要有餐桌、餐椅、沙发、电视柜、茶几、鞋柜、衣柜、床、床垫、床头柜、桌

椅、窗帘、吧台、展柜、接待台及其他,具体采购清单以项目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租赁房运营家具采购战略合作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租赁房运营家具采购战略合作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应为品牌家具制造商或具有线上或线下家具类货物供应的平台(平台指电商或线下门店)。其中,投标人为家具制造商的,应提供自有商标注册证明(注册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具有线上或线下家具类货物供应平台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电商网页截图或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不少于50家家具品牌销售授权或家具商户合作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近3(20222023202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类似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品牌家具制造商的,近三年(202331日至2026228)须具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类货物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能清晰显示采购人名称、供货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盖章签字页等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家具类货物供应平台的,2025年度(202511-20251231)须具备线上或线下年度销售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类货物供货业绩(类似业绩线上、线下不可合并累计,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能清晰显示下单时间、下单内容、供应品牌、下单金额的订单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31日至2026228)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供货中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的。

7、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联系人、交叉控股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3201400分到202603251400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2)企业营业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成本价,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4101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4101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1、本招标项目的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合作目标:为满足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租赁型保障房项目家具采购需求,拟依据国家、北京市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广泛征集家具采购战略合作商,为保障房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在运营阶段开展家具采购工作提供支撑。

3、合作模式:本次招标拟选择经评审最多5名投标人作为战略合作商,如合格家数不足5家的,按经评审合格的实际家数入围。由保障房中心统一与各入围单位签订战略采购协议;具体货物采购时,择优选择供货商并签订具体子采购协议。

其中,本次经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将直接作为本次评审样板间布置场地所在项目的家具货物供应商。

招标人不承诺在合作周期内保证各入围的战略合作商均能取得实际供货机会、签订具体采购合同;招标人不承诺在合作周期内授予最低货物采购金额或数量。

4、家具类货物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首次配置或运营过程中拟更新的家具类货物,主要有餐桌、餐椅、沙发、电视柜、茶几、鞋柜、衣柜、床、床垫、床头柜、桌椅、窗帘、吧台、展柜、接待台及其他,具体采购清单以项目需求为准。

5、合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为保障房中心及所属各单位提供家具类货物采购相关服务,提供北京市行政管理范围内(含远郊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成品家具或定制类家具的现场踏勘、产品配置或设计、加工备货、物流配送、新家具安装及调试、产品售后服务、维修维保、现场协调、投诉处理及协助旧家具拆卸、搬运及回收等。供货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提供对应环保等级的货物,并确保检测合格。

6、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7、合作周期:自采购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布展项目采购时间以子采购协议为准。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