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6年度-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QZJL20260302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65400.00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特定条件:1.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的哪一种类型,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5日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30日17时00分谈判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15时00分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