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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吉林市经开水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运处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14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2026年度招标:吉林市经开水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运处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4日

项目概况:

受吉林市经开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将以公开征集方式,对吉林市经开水务

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运处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征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ZSZB-2026-101

1.2 项目名称:吉林市经开水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运处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1.4 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最高折扣系数为 1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值,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折扣系数为唯一固定值,基准固定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适用于全部5类危险废物的?内危险废物转运及

处置?作,最终按实际数量、基准固定单价及折扣系数据实结算)

1.5 采购需求:污水处理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转运及处置,具体项目如下:

(1)废包装物、废抹布:代码900-041-49,类别HW49。

(2)化验室废液:代码900-047-49,类别HW49。

(3)废试剂瓶:代码900-047-49,类别HW49。

(4)污泥:代码772-006-49,类别HW49

(5)废活性炭:代码900-039-49,类别HW49。

1.6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7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2家。

1.8 服务标准:所有处置、转运环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吉市环发

[2023]146号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9 服务地点: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泰路51号。

1.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 本项目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

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1.1)危险废物转运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1.2)危险废物处

置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包含HW49类危险废物;

(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的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

在行贿犯罪情形;

(3)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

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

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1项类似相

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5)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因危险废物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

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

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3. 获取征集文件

3.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线上递交登记材料的方式获取征集文件,获取征集文件时需附证明文件如下: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

(2) 资格证书副本1份;

(3) 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1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 法人授权书1份(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内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6) 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2023年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1份;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

(8) 以上文件须为彩色扫描件并加盖鲜章以附件形式发送。

3.2 征集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概不退。  

4. 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

4.2 响应文件提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