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相关公告!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校园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校园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1.3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校园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服务期限15个月。配置要求:项目经理1名,保洁员8名,垃圾清运2次/天,具体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校园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校园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投标载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或其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材料);
(4)磋商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6.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单位需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现场及周围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成交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到2026年04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前请将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编辑发送至邮箱.采购文件费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