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最新=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7 信息ID 1997167758057473
1.招标条件
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己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以石经开经发【2025】80号批准,所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本级配套资金,己由 新疆疆北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本项目招标人为新疆疆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 电梯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额含税控制价为:1019800.00元,不含税控制价为:902477.88元。本工
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项目规模:二期:新建标准厂房:11#、12#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2208.64m2;13#、14#标准厂
房、15#、16#标准厂房、17#、18#标准厂房、19#、20#标准厂房、22#、23#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9799.04
㎡;21#库房、24#库房建筑面积为 5309.44㎡;25#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7532.51㎡;26#标准厂房建筑面积
为7445.47㎡;27#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971.88㎡;28#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6232.46㎡,相关配套设施及图
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4 本公告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25#配套用房电梯2
部、26#配套用房电梯2部、28#配套用房电梯3部,共7部电梯(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6 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具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投标人若为经销
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
上)))》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
代理商参加投标;项目安装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
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应提供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若2025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
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
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
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3日,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标注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委托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7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